农视网 2021-09-20 22:26
第三十一期
说起放生,很多人并不陌生,特别是一些信佛的朋友,更是认为放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可是,放生也要如法,绝不能以危害别的生命甚至是给活生生的人类带来潜在威胁为代价,否则这样的放生不但不能积累功德,相反还会给自己惹上麻烦。
2021年9月16日,有人就在河北省武安市的京娘湖里放生了两条一米长的鳄鱼幼崽。京娘湖可是著名的旅游景区,在这里放生鳄鱼,不但会严重损害生态系统,还会对周边群众和景区游客的安全造成威胁。
法律也对这样的行为做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49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想告诉这位放生鳄鱼的朋友,你放生的鳄鱼,就相当于是你遗弃的动物,如果给别人造成损害,你就要承担侵权责任。再一次强调,不要单纯地认为放生就一定是在做好事,放生也必须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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