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今年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公布

黑龙江日报 2021-11-02 06:57

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了2021年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与扶持政策。

《方案》明确,2021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6%以上。其中,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要稳定在95%以上,秸秆还田利用率要稳定在65%以上。北大荒农垦集团秸秆综合利用率要稳定在95%以上,秸秆还田利用率要实现90%以上。其他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秸秆还田利用率要达到60%以上。其中,20个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和2个补偿制度试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或比上年增加5个百分点以上。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省监狱管理局、中国融通公司等中直、省直单位农场实行属地化管理,与地方同等任务、同等责任,地方要与其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

《方案》要求,坚持“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政府引导扶持、农民等主体共担”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秸秆还田、离田等环节的政策支持力度,发放秸秆还田作业补贴、秸秆离田补贴、农村秸秆替代散煤补贴三类补贴。

秸秆还田作业补贴包含7种。在达到补贴发放标准后,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玉米秸秆松耙碎混还田作业补贴,按省级每亩补贴40元标准发放;玉米秸秆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补贴、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水稻秸秆旋耕还田作业补贴、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作业补贴,按省级每亩补贴25元标准发放;玉米保护性耕作补贴,按照国家和我省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有关政策执行。

秸秆离田补贴包含2种。其中,秸秆离田利用补贴为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玉米、水稻秸秆量,省级给予每吨2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400万元;秸秆离田后残余物处理补贴,省级每亩补贴10元。出现焚烧秸秆、焚烧残余物情况的地块,不得发放补贴。

农村秸秆替代散煤补贴包含2种。其中,户用生物质炉具购置补贴,按照每户购置安装1台,每台2100元测算,给予实际购置价格的70%补贴,即每户最高补贴资金1470元,省级和县(市、区)按4∶1比例分担,高出部分由农户自筹承担。生物质锅炉补贴,每蒸吨给予5万元定额补贴,单个项目锅炉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省级和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登陆评论 我要评论
相关推荐
热点新闻
热点视频
专题推荐
关于我们
三农头条
天下三农尽在手中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官方App
由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全力打造三农领域新闻资讯互动平台
农视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nongtv
微信认证: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农视网是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新媒体平台,三农信息及时传达,农影智造,专业有用
农视网官方微博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官方微博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官方微博,农影智造,专业有用
中国三农发布
抖音号:3nongtv
中央农办秘书局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指导
中央农办秘书局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指导、新闻宣传官方平台(权威 及时 聚焦)发布信息资讯、报道新闻要务 解读政策举措、回应热点关切 联播各地动态、宣传经验做法
中国三农发布
快手ID:1624436642
中央农办秘书局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指导
中央农办秘书局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指导、新闻宣传官方平台(权威 及时 聚焦)发布信息资讯、报道新闻要务 解读政策举措、回应热点关切 联播各地动态、宣传经验做法
中国三农发布微信公众号
微信认证:中国三农发布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官方App
中央农办秘书局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指导、新闻宣传官方平台(权威 及时 聚焦)发布信息资讯、报道新闻要务 解读政策举措、回应热点关切 联播各地动态、宣传经验做法
友情链接 地图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