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2-05-18 00:15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13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涉及抽样编号为PJ21000000004430203的丑柑。
(一)基本情况
吴朝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丑柑,经检验,苯醚甲环唑和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经调查,吴朝林(个体工商户)共购进丑柑10公斤,货值120元,已销售10公斤,无库存。经溯源,未找到供货商。省市场监管局已及时将此信息通报省农业农村厅。由于丑柑属于新鲜食用农产品,故未能召回不合格产品。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吴朝林(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合格丑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罚。由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能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且违法行为轻微,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三项对当事人依法减轻处罚,昭通市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了“昭区市监当罚【2021】3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2.吴朝林(个体工商户)采取的整改措施:全面清理其他库存食品,停止销售无检测合格报告的食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的管理要求,建立相对固定进货渠道,并针对每批次产品索要和留存销售单位(人员)相关信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21年5月11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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