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买回家,看起来没菜市场那么新鲜?原来因为它......

农视网 2022-10-25 06:49

听过美颜相机

可您知道还有“生鲜”滤镜吗?

近日

有媒体关注到

在不少商超和生鲜市场

“生鲜灯”的使用相当普遍

猪肉买回家

为何看起来没菜市那么新鲜?

其实这就与“生鲜灯”有关

那么问题来了

在“生鲜灯”的照射下

我们看不太出来菜和肉是不是新鲜

这算不算欺骗消费者?

面对“生鲜灯”广泛被应用

商家、消费者、相关部门应如何做?

图片来源:川报观察

01多家商超、农贸市场使用“生鲜灯”

记者在福建省多家商店超市、农贸市场调查时发现,商家基本都在生鲜区域使用了这种“生鲜灯”,有的还分别对肉类、海鲜、果蔬等使用了不同颜色的“生鲜灯”。在一家超市的肉类摊位,记者拿起一块包装好的猪后腿肉,在“生鲜灯”和自然灯光下反复对比,发现猪肉在自然光下呈淡粉色,而在“生鲜灯”照射下,则明显增亮增红,看起来更加新鲜。营业人员告诉记者,销售鲜肉类的摊位使用“生鲜灯”的现象最普遍,在这种灯光下,很难分辨肉类的新鲜程度。即使肉不是很新鲜了,被这种灯一照,就像是刚上市的样子。

图片来源:川报观察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以“生鲜灯”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出现商品结果5000多件,单价大多在百元以内。

其中一款“生鲜灯”月销量上千件,在其2万多条商品评价中,许多购买者是菜市场生鲜摊位的摊主。有买家评价:“生鲜灯”的照射让食品看起来更鲜艳、更新鲜,连带着店铺生意都比之前好了。

还有商家的产品介绍中,除了使用前后鲜明的效果对比图外,还会给出具体的用灯指导。生鲜灯有几种颜色的灯源可选择,适用于不同场景和不同食材。

淡红光源用于鲜肉类,可以增强鲜肉新鲜感和美化外表。

暖黄光源用于熟食和糕点,可以增强人们食欲感;用于水果,可以增强水果成熟度。

绿光源用于蔬菜,可以让叶菜更新鲜。

蓝光源用于海鲜,让水产更有鲜活力。

还有中性光源,用于干货区,使坚果等食材更有光泽度。


图片来源:川观新闻

“生鲜灯”成本低,使用方便,又能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因而应用十分广泛。


02使用“生鲜灯”是否会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生鲜灯”误导消费者是否造成欺骗?


据媒体报道,“生鲜灯”为食品美颜的现象最早出现在1984年。到目前为止,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已经相当普遍。那么,为生鲜“美颜”, 使用“生鲜灯”是否会造成食品安全风险呢?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照明电器室主任钟晓智表示:

“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败,或者影响其质量。不过,目前行业内对“生鲜灯”缺乏对应的标准和设计规范,不同厂家在照度、亮度、色温、显色指数等指标上没有统一规范。而且,“生鲜灯”的生产销售也没有明确的专业规范,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管。

图片来源:川观新闻

那么,“生鲜灯”误导消费者,是否造成欺骗?


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表示:

从投诉数据来看,目前与“生鲜灯”相关的投诉绝大多数是因为消费者被“生鲜灯”误导,购买了不新鲜的商品,“生鲜灯”本质上属于商家的营销手段,市场监管部门日常执法检查的重点是食品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等与质量相关的事项,对于消费者投诉的判定关键是食品本身质量是否合格,而不是有没有使用“生鲜灯”。

四川国金律师事务所赵本富律师表示: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生鲜灯”禁止性规定,市场上使用“生鲜灯”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照明和美观,这种美观与商品质量没有关联性,但是容易让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产生错觉。我国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贵州省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迅律师认为:

判断是否违法,得看是否过界,是否触碰了红线。如果使用的是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那么确实是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比如茶叶分为三级,如果不是一级,但标为一级且以一级的价格卖出,这样做就是不行的。商品是允许被美化的,比如精美包装的使用等,目的是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虽然我们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同时消费者也需提高自身鉴赏能力。只要是合格的产品,那么使用“生鲜灯”其实是不违法的。

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主任兼省消委会律师顾问团律师李凊表示:

“生鲜灯”更多是通过改善视觉效果,美化产品,从而起到了促销的作用。消费者协会没有权力禁止其售卖,因为它并不构成违法行为。除非在针对消费者、商家进行调研后发现,“生鲜灯”的使用确实弊大于利,消协才有可能对消费者建议,比如怎么判断品质,理性消费等等。如果它直接威胁到身体健康,那么市场监管部门会关注。

03消费者需提高鉴定能力

相关部门也要重视滥用问题

无论如何,“生鲜灯”的照射能显著美化商品的色泽和新鲜度,对一些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可能造成一定误导。现实中,也确有被“生鲜灯”误导,购买了不新鲜商品的案例。

因此,一方面,消费者对使用“生鲜灯”的商家应提高警惕。比如,在“生鲜灯”和自然灯光下对比观察商品的颜色,不受灯光干扰,采用多看、多闻等方式,仔细辨别商品品质。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要重视“生鲜灯”的滥用问题,引导商家适度规范使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商品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如果使用“生鲜灯”并非仅为提高卖相,而是给商品“遮丑”,就违反了该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时,除了重点检查食品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等与质量相关的事项,还要检查有无利用灯光为产品“遮丑”的行为。

图片来源:中国青年报

另外,有的商店超市、生鲜市场的“生鲜灯”是建设管理方安装的。鉴于“生鲜灯”具有一定迷惑性,商店超市、生鲜市场的建设管理方理当减少或者不用这种容易让人误会的灯光设计。若有商家确实在用灯光“遮丑”,应坚决撤除,并予以处罚。鉴于“生鲜灯”应用十分广泛,其生产销售也无明确的专业规范,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管,相关部门可考虑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制定生产、使用方面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川省成都市居民何杰表示:

生鲜类食品不是一般的商品,关系食品安全,希望有关部门关注“生鲜灯”滥用现象,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生鲜灯”不是“魔术灯”它无法让本已变质的商品“起死回生”放弃依靠“生鲜灯”扮靓商品

还商品以本来面目

诚信经营才是商家制胜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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