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6 19:40
近日,山东省公布了全省“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县(市、区)名单,乐陵市成功入选,标志着又一省级试点落地乐陵。
乐陵市作为“黄三角”、蓝色半岛经济区、环渤海与西北腹地能源基地联接的重要节点,同时作为山东省7个县级“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坚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造美丽宜居乡村,逐步实现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努力打造“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综合典型”。
据了解,乐陵市打造“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综合典型”工作周期为两年,总投资3.62亿元,重点实施乐陵市全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农村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5个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将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近年来,乐陵市委、市政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生态新乐陵”建设,高位推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乐陵市“两山”实践经验做法受到生态环境部重点推介,获批国家级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试点和省级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在山东省2021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评价中,乐陵市荣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县”。
碧水蓝天是乐陵市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最重要的体现。2022年上半年,乐陵市PM2.5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7.4%,现状浓度、改善率均居德州市第1位;优良天数比例为76.2%,同比增加24.3%,现状比例、增加幅度均居德州市第1位;综合指数为4.37,居德州市第1位;上半年,乐陵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进入全省前10位。三条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良,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为整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国企城投公司运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彻底解决运营机制不健全问题。持续推进河湖连通、活水循环、正本治水“三水共治”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坚决落实“四水四定”,推动国家级EOD项目全面建设。
建设生态强市惠及千家万户。截至去年年底,乐陵市共投入20.8亿元改善生态环境。厕所改造6.5万户,清洁取暖改造8.6万户,创建“美丽庭院”2.6万户,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46个村,107个小区和32条道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8.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乐陵将继续完善绿色发展制度,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绿色发展新格局,加快建成富美和谐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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