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电子版 2022-12-08 14:43
江阴市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财务事务相分离改革,形成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村(居)委会全面履行民主自治和服务管理职能,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专注于发展增收、增加农民股份收益的新格局,目前改革已全面完成。
突出重点环节。
将现有村级事务分别落实给村(居)委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原村(社区)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确权到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市级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市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左右资金保障村级运转。理顺村(居)委会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人员机构设置,做到机构职能、人员选举、财务核算、议事决策、资产管理“五分开”。
突出改革创新。
共梳理出12项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职事项清单、27大类村民委员会依法协助事项清单,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出台1个改革试点意见、6份指导性文件,形成“1+6”政策体系。及时总结改革经验,逐步实现村社分离改革的实践、理论、政策成果制度化。
突出集体资产监管。
建设覆盖市镇村的农村集体“三资”智慧监管平台,集体资金支付全部通过“E银通”转账,财务记账全部通过“记账通”全流程信息化操作,村级“三务”全部通过有线电视“户户通”平台进行公开,纪委通过“预警通”对全市的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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