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12-05 23:48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以不断打造美丽宜居生活环境为出发点,全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紧紧围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要求,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为契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落地落实,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形成了领导带头、干部争先、人人参与、村村创优的良好氛围,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进一步增强。
一、抓整治、促提升,夯实人居环境整治基础厚度。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字。成立清城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镇、村三级管理机制和“镇领导包村(居)、村干部包村民小组”的村庄保洁工作机制,层层细化压实责任。完善基础设施,加大“投”字。稳步推进农村村内道路攻坚,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村内道路建设的自然村共1519个,完成硬化2885.68公里,完成率98.43%。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园”,截止目前,全区累计建成小菜园387处,建成面积46481平方米;小果园103处,建成面积13470平方米;小花园189处,27457平方米;小公园451处,199555.7平方米。聚焦顽瘴痼疾,突出“治”字。持续推进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成镇级垃圾中转站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2189个,实现“一镇一站,一村一点”;1515个自然村完成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或暗渠建设的比例为91.71%,1431个自然村完成污水治理,70个自然村纳入市政管网处理,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322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6.62%。
二、抓宣传、强氛围,激发人居环境整治参与热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村民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积极参与村庄建设,爱护基础设施,增强管护意识,从村庄路灯、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设施设施等直接关系到村民刚需的基础设施着手,引导村民群众筹资筹劳做好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分片区逐村逐户与群众面对面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等方式,发动村民按照“每人每月1元”的标准筹集村庄保洁经费,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度。按照“政府指导、村组主导、全民参与”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通过宣传教育、政策激励等形式,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到“三清三拆三整治”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积极发动广大村民群众集中力量开展以“清积年垃圾、清杂草杂物、清卫生死角、清沟渠池塘、清乱堆乱放、清畜禽粪污和清生活污水”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营造全民参与村庄保洁的良好氛围,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
三、抓评比、保时效,铸就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硬度。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流动红黄旗评比工作方案》,在全市率先全区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流动“红黄旗”评比制度。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流动红黄旗”为抓手,常态化推动流动“红黄旗”制度评比向自然村级延伸,努力打通“最后一公里”。区委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派出考评组,以2021年度创建美丽乡村“整洁村”实地考核指标作为评比标准,采取查、看、访、听等形式,针对“三清三拆三整治”、厕所革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人畜分离、村道硬化、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7个方面等情况,对全区8个镇(街道)的农村人居环境现状进行了抽查考评。并于每月在每个镇(街道)中随机抽查2个行政村(社区),每个行政村(社区)抽取3个自然村开展实地评比,综合评比得分90分以上的镇(街道)授予“流动红旗”予以鼓励,不足80分的镇(街道)授予“流动黄旗”通报公示。各镇(街道)积极引导自然村设立“红黑榜”专栏,对村组农户卫生情况进行比评进行排名评比亮晒,对人居环境整治先进的村庄进行表彰鼓励,让落后的村庄红脸出汗,激发全区各村增先进位、后劲赶超的进取意识,形成对标先进、学习先进、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带动各村农民群众向往良好生活环境,改变以往“干部干、群众看”的惯性思维,实现“要我参与”到“我要参与”的转变。让越来越多的村民自觉加入到环境整治中来,不断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细节化、制度化,让全区整体面貌和群众生活环境发生质的改变,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带动乡村振兴取得更大成效。
四、抓建管、重长效,扩展人居环境整治覆盖广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考核验收工作要求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区级主管部门的统筹指导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动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成效。研究制定了《清远市清城区关于规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各方管护责任和标准,推动管护内容清单化,建立网格化工作体系。制定出台《清城区2021年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指导意见》《清城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经费奖补实施办法》,通过发动村民自筹资金和政府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引导村民按照“每人每月1元”的标准筹集村庄保洁经费,区、镇(街道)以村庄户籍在册人口为上限,根据村民自筹资金情况,按照村民、镇(街道)、区1:1:1的比例进行村庄保洁经费补助,建立“区级补一点、镇(街)出一点、村集体助一点、村民筹一点”的村庄保洁经费保障机制。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同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创建指标,列为“一票否决”项。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通知》,根据“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明确各镇(街道)为目前已建成及今后新增通过验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护责任主体,要求各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安排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经费,并指导和监督村小组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护和问题整改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
“小快递”服务乡村振兴“大战略”
蓄积人才之力 托举乡村振兴
1485亿元!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
雷明:建设生态乡村,释放绿色发展活力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建设清洁美丽世界(进博会观察)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三涧溪村党委书记高淑贞:当好乡村振...
向加茂:“五美”创建作引领 美丽蝶变绽新颜
国家发展改革委21条举措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乡村振兴是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