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2021-12-09 11:39
为贯彻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行政执法形象,树立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权威,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关于统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识的通知》(农法发【2021】13号),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确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识,并统一执行。通知中明确:
一、标识构成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识由文字和图形构成,主色调为深蓝色 和白色,内侧绕排“农业执法”中、英文。图形由橄榄枝和盾牌两 部分组成,其中盾牌内含五角星、麦穗和梯田,象征“农业、农村、农民"三位一体,整体表达“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的理念。
二、适用领域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识用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场所、执法车辆及装备、执法网站、会议培训、法治宣传等。各地使用标识时可以根据需要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随意改变标识的内容、颜色、内部结构及比例。
三、权利归属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识的所有权归农业农村部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该标识或与该标识相似的标识作为商标注册,也不得擅自使用。
四、有关要求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农业部关于统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识的通知》(农政发〔2012〕2号)同时废止。标识电子版可通过农业农村部网站(http∶//www.gs.moa.gov.cn/ )或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htpp ://nyzf.agri. cn/ )下载。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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