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2022-12-06 23:25
永顺融媒10月9日讯(通讯员 周小明)近年来,永顺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适度奖补”原则,采取降低保费、财政补贴、提高赔偿等方式,鼓励生猪养殖户参与育肥猪保险项目建设,切实帮助育肥猪养殖户减负,提高抗风险能力,降低养殖风险。
为确保育肥猪保险顺利实施,永顺县制定育肥猪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组建生猪发展工作专班,落实落细工作责任,明确由县畜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各乡镇政府参与,人寿财险永顺县支公司具体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加强配合,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多途径、多方式开展育肥猪保险政策宣传,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全部纳入承保范围。同时,为进一步加大育肥猪保险服务,承保公司在23个乡镇的114个村建立服务网点,安排协保员283人,切实做好承保、理赔等工作,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勘察理赔和案件受理,及时发放赔偿资金。2022年以来,永顺县共承保能繁母猪89093头,收取保费356.372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302.9162万元,农户自缴53.4558万元。截至9月底,育肥猪因病因灾死亡1142头,获赔82.248万元。
据悉,育肥猪保险承保对象为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上的育肥猪养殖户,保费收取标准为每头4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34元,养殖户自缴6元,承保期为5个月。承保期内,因病因灾死亡的按照猪体大小,可分别获得80、160、320、480、640、800元不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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