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2022-08-24 16:12:50
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农机推〔2022〕29号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泉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漳州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龙岩市农业机械推广总站、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南平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按照《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闽农机推〔2022〕27号)要求,我站制定了《2022年福建省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按期组织完成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任务。
附件:2022年福建省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
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