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农视网 2022-07-20 10:21:36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
中国国外农业经济研究会理事、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副研究员
农村柴草煮饭现象普遍存在该如何有效减少?
为什么很多农村家庭都更倾向选择用柴草煮饭?目前,我国还有接近一成的家庭用柴草煮饭。大部分分布在东北中西部的四川,重庆,甘肃等农村地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可能主要来源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这些地区可能还没有其他可用于煮饭的燃料选择,尤其是燃气。
另一方面,农民在农业生产中产生的作物秸秆较多,没有更好的利用途径,所以就用来做饭。还有一些地区,可能已经有燃气和电的供给。但由于作物秸秆较多,而且用起来比较便宜,所以从经济成本的角度,农民也可能会选择用作物秸秆等柴草煮饭。
使用煮饭柴草会对气候变化及农村环境有什么影响?使用柴草煮饭,会产生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不仅会导致气候变化,而且由于排出的废气,污染空气,影响周围环境;进而影响到人类健康。那么针对这些现象怎么办,该采取什么对策呢?我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考虑:
一方面,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排查目前存在柴草煮饭的区域,是否在使用燃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针对存在的困难,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尽快解决。例如,可以尽快投资一些相关的基础设施,并且在供给方面,给一些价格补贴,鼓励农民使用更清洁能源;
另一方面,需要引导农民更合理利用作物秸秆,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例如,可以通过推广保护性耕作,将作物秸秆覆盖到田里,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土壤有机制含量,还可以减少水土流失。作物秸秆还可以用来制作沼气,甚至卖掉作为饲料;或者用来制作木板等建筑材料。
总之,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该通过技术推广和相应的政策扶持,帮助农民变废为宝。在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也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目的。
北京大学 农业与发展经济院教授
欠薪久、讨薪难!农民工如何维权?
从制度设置的角度,在建筑行业产生的欠薪行为本质上属于民事争议,可以上报劳动监察大队,出动行政力量,利用强制力提出罚款、限期整改等措施。但地产商是否会因此执行合同,取决于包括劳动监察部门在内的当地政府综合调动各种行政资源,促使地产商执行合同的行政能力。像是在这个案子里,公安部门只能对有发放工资责任的人采取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是没有权力直接冻结开发商的账号,执行转账等。民事争议的处理从法律程序上,应该由法院做出判决,走强制执行程序,冻结账户,进行解决。公安局只能提供侦查线索,如公司账号、法人资金来源、资产等。但对于上升到舆情的事件,会得到具有更强行政资源调动能力和权力的领导的重视,也属于他们优先处理的工作范畴。在这个案件中农民工寻找当地政府直接解决民事争议,每个单独的政府部门其实权限都不足以直接强制让地产公司把钱发出来,最合规的途径是去法院走法律程序。
目前农民工维权手段从制度设置上有几种选择:一是寻求当地工会的帮助。从职责设置上,工会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天然的义务。二是根据合同内容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相关方执行合同。当然这些属于法定的解决方案。像是这个案例里农民工们使用的找信访、劳动监察大队、公安局、住建委等政府部门综合解决问题的手段,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可以有效果的。尤其是当媒体介入,上升到舆情的事项, 会得到优先处理。
从国家政策制定层面,在行政政策制定上,已经有“工资发放账户”等特殊处理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的政策来协助处理此类问题。但本质上,目前国家对于灵活用工群体所在的劳动力市场给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之间留有博弈空间,这也是保持企业经营和市场灵活性的客观需要。对于工资发放的时间、频率、金额等问题,留给了用工主体和劳动者协议决定。《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对于劳动者保护极强的法律,如果农民工能以劳动关系在工地工作(例如与分包的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薪酬支付的保障会大大加强。国家可以出台建议,建议工地工资发放频率为两周一次,或者两周发放一定比例。如果出于各种原因农民工保留了灵活用工的身份,建议农民工对于工资发放频率和比例提出要求,如果不满足就用脚投票。另外,工会可以加大对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灵活用工群体的组织,团结起来与用工方就工资支付时间、频率、比例、金额等事项进行集体谈判,增加农民工对于薪酬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的谈判力量(Negotiation power)。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云南省昭通市一位支教老师发布视频,针对当前中小学教材中的“城市化”倾向,发出“灵魂拷问”。他在支教过程中发现,高楼大厦、超市、大商场等成为课文、习题的主角,农村孩子熟悉的山野、河流、农活等乡土元素却凤毛麟角。事实上,不只是教材的问题,在我们今天的义务教育中、各项考试中,或多或少地都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教材中只有城市而看不见乡村,对农村孩子而言,就可能让他们对自己的生活、认知产生潜移默化的“否定”情绪,即城里的东西都是正向的、先进的,而农村则是不被认可的、无关紧要的。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是现代化成就的集中体现,在教材中占更多篇幅无可厚非,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乡土元素。所以,对教材进行城乡层面的内容审视是充分且必要的。
小模村共有承包土地农户1059户,全村土地确权面积5000余亩。近年来,随着新城建设和基建工程施工,该村大量土地被征用,土地用途频繁变更,管理难度加大。今年2月,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在开展土地确权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有16户村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存在土地边界纠纷、信息变更错漏问题。
为及时推进问题处理,咸丰县纪委监委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剖析原因、提出对策。
整改期间,县农经局主动参与重大涉地纠纷,派出2个专班深入乡镇和村督办指导,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也延伸到了问题集中、矛盾多发的村镇。“纪检监察机关跟踪监督,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后续整改过程中,县纪委监委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抽查,跟进监督整改进度,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急难愁盼”改到位。
7月以来,山东近海遭遇浒苔绿潮入侵,引发公众关注。自2007年黄海近海海域第一次浒苔暴发以来,青岛、日照、烟台等沿海城市十六年间都曾受到浒苔绿潮侵袭。
除了浒苔腐烂产生的腥臭味影响沿海居民生活,浒苔对近海海水水质、氧气含量产生的影响也会限制其他海洋生物生存。有养殖户说,“小时候一开海是铺天盖地的鱼”,但自从出现浒苔灾害,哪怕经历了四个月禁渔期的生态保护,也“感觉比往年少了很多”。
2007年,我国南黄海海域首次暴发以浒苔为优势种的绿潮灾害。接下来15年里,山东沿岸海域每年持续遭遇浒苔绿潮。
国家海洋局发布的《中国海洋灾害公报》显示,2008年5月至8月,黄海海域暴发的浒苔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22亿元,2009年发生的浒苔灾害对山东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6.41亿元。
目前,山东沿海对浒苔的处置方法仍以打捞、清理为主。有学者曾探索用生物防控策略防控浒苔绿潮的可行性。2018年,农业部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高亚平等人探究了滤食性贝类对浒苔的生物防控策略,在实验室内选用长牡蛎和紫贻贝探究其对浒苔微观繁殖体的滤食作用,并在江苏如东紫菜养殖区进行了长牡蛎和紫贻贝养殖试验。
将导电针插到地里,打开开关,不到一分钟,一条条长短不一的蚯蚓受到电击后,扭动着身体,从土壤中争先恐后地钻出来,任人捡拾。
针对这种电蚯蚓行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对广东省中山市的三家电蚯蚓机生产企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决三家企业赔礼道歉、赔偿159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失费用。
蚯蚓就是土壤中有机物分解的加速器,通过迅速分解有机物质,把其中的养分通过粪便的方式释放出来,并在这种高速分解中让土壤的PH酸碱度、容重等理化属性发生变化。
同时,蚯蚓对土壤结构形成的速度和形态、微结构、团聚体,以及植物生长和养分吸收所需的物理条件都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孙振钧说,“首先,能改善土壤的物理性状。”物理性状好的土壤主要表现在团粒结构上。蚯蚓在土壤中钻洞活动,能很好地改善土壤的团粒结构,同时疏松土壤,增加土壤中的氧气和透气性,这有利于根系的养分吸收和生长。其次,为土壤提供养分,改善了土壤化学性状。
对于土壤来说,蚯蚓是一种非常好的指示动物,能够帮人们判别耕地质量好坏。一般认为,每平方米土壤里蚯蚓的数量大于50条时,表示土壤处于健康状态;数量在20-50条时,表示土壤处于中等退化状态;数量在4-20条时,表示土壤处于重度退化状态;数量小于4条,表示土壤处于极不健康状态。
在一些人盯上蚯蚓,通过卖电蚯蚓机、猎杀野生蚯蚓获取经济利益的时候,还有一些人认识到了蚯蚓的巨大价值,人工养殖蚯蚓,并通过蚯蚓串起了一条立体生态循环产业链。
据介绍,目前离开土的广地龙规模化养殖尚未成功,多从野外捕捉供药用。现代化学农业及地龙主产区工业发展迅速,多种污染因素致使地龙的生存环境恶化,产量已越来越低。另一方面,近几年中医药得到重视,加上地龙药用价值不断被开发,需求量增大,因此地龙收购价格从早年间几十元一公斤,上涨到现在的300多元一公斤。
“殊不知这种竭泽而渔的方式对野生资源破坏极大,不少小的蚯蚓来不及钻出来,就在地里被电死了。这也再次加剧了地龙数量的减少。”孙振钧痛心地说道。刘克锋呼吁,加强环境法律建设和环境伦理宣传教育,“土壤生态系统中的每一种生物、微生物就像人体的每一个组织或器官,都有其不可或缺的功能和作用,而蚯蚓则像脾胃一样重要。电击的后果是分解者被全面破坏、土壤活性的全面损伤,这不仅仅是环境伦理的败坏,也是法律之外的一种严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