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12-09 11:06:02
2024年,鞍山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千万工程”经验,按照《鞍山市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杜绝农村人居环境净化整治工作中盲目“造景”等形式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第一,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统筹城乡发展、尊重自然地理格局、体现乡村特色优势、充分听取村民意愿,积极有序推进乡村规划编制,稳步推进151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任务。推进《鞍山市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具体措施》,合理优化村庄布局和分类,严格界定搬迁撤并类村庄标准和范围,严格执行村庄撤并程序,防止大拆大建。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县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部门协同、村民广泛参与、专业力量支撑的工作机制。发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
第二,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农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鞍山市实际,制定印发《鞍山市乡村振兴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聚焦鞍山市乡村振兴发展全局和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从今年起,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补齐村庄规划、农村垃圾处置、农村饮水安全、交通和快递物流等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强化农村托育、养老、医疗、电商等公共服务弱项,有效提升粮食生产、特色产业、村集体收入等发展能力。坚持做到不盲目跟风、不搞一刀切,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
第三,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着力破解乡村振兴中存在简单的“一刀切”做法,制定《中共鞍山市委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获批创建2024年省级美丽宜居村80个,全力做好3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工作。海城市做实“党建+共建、激励+机制”工作体系,探索出“党建引领有高度、镇村治理有力度、共建共享有温度”的幸福和美乡村建设新路径,成功上榜农业农村部2023年度全国村庄清洁先进县(全省共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