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农民日报客户端 2025-04-25 17:11:02
记者4月25日获悉,水利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联合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下旬至2026年4月。行动目标为持续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这个最大的问题,对水资源管理、河湖库管理保护、水土保持监管等领域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推动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见效。
本次专项行动地域范围为黄河流域,具体包括黄河保护法所指黄河干流、支流和湖泊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省(区)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
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水资源领域、河湖库管理保护领域、水土保持领域以及在水工程管理、蓄滞洪区管理等领域的其他违法行为。
在水资源管理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包括未经批准取水或者未按批准条件取水;未经批准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拒不执行取水量限制决定;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黄河干流、重要支流水工程未将生态用水调度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用水超过强制性用水定额,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节水改造等。
在河湖库管理保护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包括围湖造地,非法围垦河道;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光伏、风力发电场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填埋固体废物,违法修建尾矿库,违法侵占水库库容;非法占用黄河备用入海流路;在黄河流域干支流骨干水库库区采用网箱、围网和拦河拉网方式养殖。
在水土保持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包括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批先弃”“未验先投”等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开办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等。
在水工程管理、蓄滞洪区管理等其他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包括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大坝及其附属设施、河岸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蓄滞洪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批先建或批建不符等。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还启动了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平台提高治理质效,该平台贯通黄河全流域9省区各级检察机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经联网测试,目前共开通使用单位2939家,其中黄河流域各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1111家、水行政执法机关1242家、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各级流域管理机构584家。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