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农民日报客户端 2026-04-17 09:51:39
4月15日,记者从海关总署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关总署联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林草局,首次发布了《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
该名录确定了首批需在口岸实施重点管控、具有潜在入侵风险的外来物种清单,包括昆虫、软体动物、鱼类、两栖动物等4类21个科(属、种)。未经批准擅自引进该名录内外来物种的,海关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防范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风险,确保农产品安全进口,海关建立了境外源头管控、口岸检验检疫及境内后续监管“三道防线”。进口前,严格实施检疫准入和境外企业注册登记制度;进口时,严格进行检验检疫,对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退回、销毁,并暂停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输华资质;进口后,实施定点加工等后续监管。2025年以来,海关总署与5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84份动植物检疫合作协议,准许了123种次优质、安全的农产品输华。
据悉,2026年一季度,全国海关在口岸检出动物疫病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1.2万种次,同比增长15.6%,查获外来物种1163批次,同比增长5.9%,退回或销毁不合格进境农产品394批次,暂停169家境外农产品企业输华资质。
作者: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