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农视网 2023-04-14 14:16:18
4月6日,和静县乃门莫敦镇包尔尕扎村村民林女士,将一面印有“真心为民办实事,警民情深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和静县公安局乃门莫敦派出所,对民警费尽周折帮自己追回钱款表示感谢。
3月3日,乃门莫敦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村民林女士报警称:“我父亲银行卡内的1万多元养老金不见了,疑似遇到电信诈骗”。民警接警后,通过手机绑定的网络平合逐一核对,并未发现异常,随后民警与林女士一同前往工商银行打印流水,发现端倪,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2月10日期问,林女士父亲的工商银行卡通过绑定某支付平台持续向短视频平台进行充值,共充值12431.80元.
据了解:林女士常年经营商店,工作繁忙,孩子一直由林女士父亲照看,父亲年事已高,疏于管教,林女士的孩子以“查学习资料”的名义,借助支付平台绑定银行卡,开通“人脸识别”支付功能,获得林女士父亲的人脸信息从而进行充值打赏“游戏主播”,充值后,林女士的孩子将充值记录以及银行余额变动短信删除。民警在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平台客服人员,根据提示填写了申请退款资料、出具证明并上传了林女士的银行卡、户口本及银行账单等相关资料信息。经过一个多月的等待时间,“打赏”主播的12431.80元全部系数退回。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满8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以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否则民事法律行为无效。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上不以自已劳动收入作为主要来源的未成年人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等因素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