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守好“责任田”,织密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网

来源: 农民日报客户端 2026-09-18 14:27:29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生物多样性典型案例,其中,重庆市某区人民检察院诉某局怠于履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引发广泛关注。

马缨丹是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的恶性入侵植物,不仅会挤占本土花草生存空间、威胁生态系统平衡,而且几乎全株有毒,人畜误食会导致肝肾损伤。重庆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城市绿地多处种植有马缨丹,建议某局履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职责,依法处理违规种植的外来入侵物种马缨丹。原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局虽采取措施灭除马缨丹,但未进行跟踪观察,涉案马缨丹未得到全面清除,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状态仍未消除,遂判决责令某局继续履行防控外来入侵物种马缨丹的法定职责。

一纸生效判决,厘清了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的法定责任边界,敲响了“履职警钟”,也充分说明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必须依靠多方协同、共治共管才能抓实见效。

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涉及哪些环节?

外来物种的入侵蔓延,涉及源头阻截、监测预警、阻断灭除、生态修复等多个环节,任一环节出现漏洞,都可能让防控效果大打折扣。这也说明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多环节的系统工作。

工作人员正在调试除卵机器人,用于防治福寿螺。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艺璇 摄

从传入途径看,外来物种进入我国的方式主要分为自然传入和人为传入。自然传入是指部分物种借助气流、水流、鸟类、昆虫等自然力量实现跨区域扩散。人为传入则分为无意和有意两种:无意传入多伴随国际贸易、入境邮包等人类活动被携带入境;有意引入则多出于观赏、水产养殖、饲料牧草、生物防治等目的,部分物种因引入不当而造成危害。我国边境线长,对外贸易往来频繁,外来物种传入途径多样且隐蔽,源头管控绝非一道简单的关卡,而是一道需要多节点布防的防线。

从涉及生境看,我国生态系统多样,多数外来物种可以找到适宜生境,一旦定殖,可快速扩散传播,蔓延至多种生态系统。比如,农田中,福寿螺啃食水稻秧苗,影响粮食产量;林地里,松材线虫可致松林枯死,损害林业资源;城市绿地中,马缨丹挤占本土植被生存空间;湿地水体内,水葫芦过度繁殖,影响水体生态和河道通畅……不同生态系统面临的外来入侵物种种类各异、危害形式有别,防控工作不能局限于单一生境、单一举措,而是要根据不同生态场景精准施策。

从防控端口看,外来入侵物种的预防与治理是一项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在预防端,重在关口前移。开展风险分析评估,科学研判引入风险;依托口岸检疫与除害处理,将入侵物种拦截于国门之外;加强国内检疫与调查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在治理端,重在科学处置。一旦入侵物种定殖扩散,需综合运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替代控制等多种手段综合施策,并持续跟踪治理效果,防止反弹。此外,花鸟市场、水族门店、网络电商等经营行为中,也潜藏着外来入侵物种非法售卖和不当放生的风险,一旦管控不力,同样可能成为物种逃逸、扩散的渠道。

正因为入侵途径复杂、涉及生态系统多样、防控链条环环相扣,才需要依靠法规制度支撑、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法律法规如何划定各方治理权责?

近年来,我国已逐步构建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等为主的法规体系,为各方治理权责划定了法律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作为我国生物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的基本原则作出规定。该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监测、预警、控制、评估、清除以及生态修复等工作。同时,该法设定严格罚则,对非法引进、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主动作为、依法履职,不能消极不作为。

无人机正在精准施药,防治水葫芦。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艺璇 摄

今年8月15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的统一法治框架,并进一步细化防控要求。法典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防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管理工作;海关强化入境各渠道的口岸检疫监管工作。法典还进一步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研究制定本领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策略措施,指导地方开展防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控制或者消除危害。法典将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指南,强调防控治理须因地制宜、因种施策。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则对各部门职责作出了清晰界定,使“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有了明确的管理依据。该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防控工作负总责,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田生态系统、渔业水域等区域,林业草原部门负责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和自然保护地等区域,自然资源(海洋)部门负责近岸海域、海岛等区域,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监督管理,高速公路沿线、城镇绿化带、花卉苗木交易市场等区域则由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海关部门承担口岸检疫查验职责,严把境外输入关口,确保监管无盲区。

这些法律法规在厘清权责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协同治理”的导向。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要求建立生物安全信息共享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协同配合”确立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的基本原则之一;《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则要求推动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真正实现“攥指成拳”的防控合力。

各地各部门开展了哪些共治实践?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部门联动到区域协同,各方立足自身职责主动发力,围绕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展开了一系列共治探索。

中央层面,多部门持续强化统筹部署,针对松材线虫、互花米草、福寿螺等重大危害外来入侵物种组织协同攻坚。比如,2022年,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启动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进行集中攻坚和精准治理;2024年,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福寿螺联防联控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启动为期三年的联防联控攻坚行动,深入推进福寿螺防治灭除;2026年,海关总署联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发布《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守好国家生物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在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工作人员正在对加拿大一枝黄花进行灭除处理。王瑞 摄

地方层面,立足区域特点,推动多部门联合监管、综合治理,筑牢基层防控防线。比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自然环境与气候条件相近,四地签订了有序推进长三角外来物种入侵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备忘录,逐步构建区域协同、齐抓共管的防控体系;厦门海关曾查获巨人恐蚁、华丽金螳等高危外来昆虫并依法处置,避免物种逃逸危害本土生态;四川富顺林业部门查处非法养殖两千余只红棕象甲案件,现场销毁全部虫体,及时消除野外扩散隐患;湖南湘潭市场监管部门在校园周边商铺查获违规售卖的日本红腹蝾螈,及时关停违规经营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靠多部门协同作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方能将责任落到实处、让生态得到长效守护。

作者: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艺璇 赵博文

登录评论 我要评论
关于我们
三农头条
天下三农尽在手中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官方App
由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全力打造三农领域新闻资讯互动平台
农视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nongtv
微信认证: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农视网是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新媒体平台,三农信息及时传达,农影智造,专业有用
农视网官方微博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官方微博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官方微博,农影智造,专业有用
中国三农发布
抖音号:3nongtv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指导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指导、新闻宣传官方平台(权威 及时 聚焦)发布信息资讯、报道新闻要务 解读政策举措、回应热点关切 联播各地动态、宣传经验做法
中国三农发布
快手ID:1624436642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指导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指导、新闻宣传官方平台(权威 及时 聚焦)发布信息资讯、报道新闻要务 解读政策举措、回应热点关切 联播各地动态、宣传经验做法
中国三农发布微信公众号
微信认证:中国三农发布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指导、新闻宣传官方平台(权威 及时 聚焦)发布信息资讯、报道新闻要务 解读政策举措、回应热点关切 联播各地动态、宣传经验做法
友情链接 地图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