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2026-10-10 15:34:36
本网讯 近期,农业农村部公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审计办法”),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近日,农业农村部法规司、政策与改革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对审计办法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问:审计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2025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审计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为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要求,在全面总结我部1992年颁布、2007年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实施情况基础上,农业农村部深入调研,认真梳理地方审计实践中的创新做法与面临的共性难题,广泛征求中央各单位、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专家学者、业界机构和社会公众意见,研究制定了审计办法。
审计办法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重要配套制度,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范围和任务、审计机构的审计职权、审计程序、审计结果运用、以及各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有助于筑牢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制度根基,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问:审计办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审计办法共七章30条,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审计内容和审计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指审计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有关事项进行的审计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审计机构。二是明确审计职责。农业农村部负责指导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审计工作,统筹安排定期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审计工作。三是明确审计范围和任务。审计机构对依法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四是明确审计程序。审计组通过审查、查阅、检查、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向审计机构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出具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五是明确审计结果运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送审计机构、向成员公开。审计机构应当将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六是明确法律责任。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审计工作开展的,由审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审计人员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问:哪些主体可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
答:审计办法对审计实施主体、人员履职要求以及与其他审计的制度衔接作出规定,具体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审计实施主体。审计办法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中,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理记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提级审计。二是审计人员履职要求。审计办法明确规定,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同时,审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也可以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三是与内部审计、国家审计的制度衔接。审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事会或者监事可根据需要对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包括哪些类型?
答:为实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方位监督,审计办法区分三种不同审计类型并明确了相应的具体审计事项。一是定期审计。定期审计是常态化的全面审计,审计内容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集体财产经营、管理情况,集体收益分配、使用情况,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的土地补偿费等分配、使用情况,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的报酬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报酬,年度财务预决算,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量化方案,以及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二是专项审计。主要针对特定事项开展,包括但不限于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的土地补偿费等分配使用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劳务用工管理等事项。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包括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情况,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问:农业农村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审计办法的落实?
答:为确保审计办法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地方做好制度衔接。组织开展政策解读,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完善配套实施措施,厘清审计机构职责、提级审计、购买第三方审计服务等实操要求,打通制度落地堵点。二是扎实做好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面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街道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宣讲,帮助基层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管理人员准确把握审计主体、审计程序、结果运用等制度规定,引导各地用好社会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补齐基层审计专业力量短板。三是健全协同落实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部门沟通协作,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效能,切实防范集体资产风险,维护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和成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