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问答(二)

来源: 中国农网 2026-07-06 13:55:15

国有农场土地等资产资源管理利用有哪些要求?

答:加强国有农场土地、林木等资产资源管理利用,是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夯实农垦发展根基的重要措施。基本要求包括:一要开展国有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国有农场要全面开展包括土地、林木等在内的国有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建立完善资产资源台账,规范办理各类资产权属登记。二要建立完善农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资源配置、使用、处置、评估和产权登记转让等流程、审批权限及监管责任。三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和落实农垦使命任务要求,积极配合地方自然资源部门科学编制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土地分类分级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四要深化农垦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严禁擅自收回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五要严格保护国有资产资源,从严管控农场土地违规划转非农垦企业,明确划转审批流程和农垦管理部门备案要求。禁止将土地、林木等资产资源以无偿划拨、抵押担保、经营权流转等方式用于非关联性地方投融资平台融资。六是管好用好国有资产资源及其收益金,国有农用地承包租赁费、收回补偿款、资产化资本化融资等资金要重点投向农垦主责主业。

  农垦土地资产化资本化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国有农场应聚焦服务主责主业发展需要,创新农垦土地资产配置方式,稳妥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资本化。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可按需要采取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等方式处置。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的农场,其原有划拨土地可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划拨土地性质。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等农垦企业,其使用的原生产经营性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经批准可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盘活用好闲置厂房、仓储设施、场部旧址等存量资产,稳妥有序推动农场土地开发建设和运营,保障农垦产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推动做强农场场部经济。

  国有农用地与农村土地有什么区别?

答:国有农用地与农村土地都是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但两者在法律制度上存在诸多差别,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在所有权主体上,国有农用地归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农村土地主要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在经营方式上,国有农用地主要通过划拨方式,交由国有农场使用,国有农场享有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农场可以自己经营国有农用地,也可以作为发包方将国有农用地交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农村土地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通过家庭承包交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经营;依法应当实行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农村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直接组织经营或者依法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依法采取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等方式经营。在权利性质上,国有农场通过划拨等方式享有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性质,享受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国有农用地,是基于作为用益物权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开展的,依据《民法典》签订合同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属于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则是基于作为所有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开展的,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签订承包合同等规定双方权利义务。

  对完善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制度有哪些要求?

答: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明确要求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国有土地经营制度。目前,不少国有农场农用地采取承包经营方式。基本要求如下:一是实行土地承包经营的国有农场要科学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明确承包面积与期限、收费标准、经营范围等内容,同时要统筹兼顾农场职工及其子女、外来落户人员等从业人员需求。二是国有农场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依法依规与承包土地的农业经营主体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指导并规范土地承包经营行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收费管理,全面推行收支公开;建立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解决预案,探索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及时化解相关矛盾,确保经营稳定。三是农场职工承包经营期限不得超过退休年龄,退休时收回的土地应优先纳入农场集中统一经营管理;暂不具备集中统一经营的同等条件下可由其在农场务农的子女优先承包经营,有条件的可调整置换地块,承包经营要纳入农场土地承包经营方案规范管理。四是对破坏土地资源、改变土地用途、闲置弃管土地、私自转包、恶意欠费等行为,国有农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对于合同到期、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赁关系,应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五是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备案制度,国有农场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应报上级农垦管理部门或农垦集团备案。

  国有农场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方面有哪些形式?

答: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提出,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强化国有农场农业统一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国有农场应依据集中统一经营、承包经营、集团化管理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机制。

实行土地集中统一经营的国有农场要建立完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制度,提升农业统一经营管理水平。实行土地承包经营的国有农场要积极推进产业统一规划、生产作业统一标准、技术标准统一规范、品牌销售统一管理等管理服务;根据农场实际和职工等经营主体意愿,因势利导发展生产合作、联合经营、股份合作、技术协作等经营方式,推进多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纳入集团化管理的国有农场要按照农垦集团管资本定战略、产业公司管经营强竞争、农场公司管生产抓质量的导向,构建“集团+产业+农场基地+职工”链条化生产经营机制。鼓励发展“国有农场+”等合作经营机制,开展场村合作、场企合作。

  推进国有农场社会管理属地化有哪些要求?

答: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明确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目前,绝大多数国有农场社会管理已经实现属地化,但是还有少数国有农场尚未完成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

办社会职能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国有农场,要严格按照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要求,加快推进移交任务落实落地。办社会职能已经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国有农场,要主动推进社区融入属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妥善解决机构编制、人员安置、历史债务等问题,争取足额稳定的财政经费支持。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方式移交办社会职能的农场,要加快推动地方政府规范批复组建社区管理机构,并将机构、职能、编制、人员、财政经费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未移交非经营性基础设施的国有农场,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继续承担建设、维护责任和一定比例的经费开支,履行社会责任,争取将相关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协调有关部门尽快移交属地管理,推进垦地融合发展。

  如何处理好办社会职能改革遗留问题?

答:对于办社会职能改革遗留问题,必须加强台账管理。具体要求是:要加大推动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落实力度,建立完善办社会职能改革遗留问题台账,摸清底数、掌握进度,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台账内容主要包括改革遗留事项、支出、资产、人员等事项。改革事项完成的要及时销账,暂未完成的要研究推进机制和处置办法,创新落实举措稳妥推进。要加强实地调研和跟踪,防止办社会负担回流反弹。

分享至


登录评论 我要评论
关于我们
三农头条
天下三农尽在手中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官方App
由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全力打造三农领域新闻资讯互动平台
农视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nongtv
微信认证: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农视网是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新媒体平台,三农信息及时传达,农影智造,专业有用
农视网官方微博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官方微博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官方微博,农影智造,专业有用
中国三农发布
抖音号:3nongtv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指导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指导、新闻宣传官方平台(权威 及时 聚焦)发布信息资讯、报道新闻要务 解读政策举措、回应热点关切 联播各地动态、宣传经验做法
中国三农发布
快手ID:1624436642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指导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指导、新闻宣传官方平台(权威 及时 聚焦)发布信息资讯、报道新闻要务 解读政策举措、回应热点关切 联播各地动态、宣传经验做法
中国三农发布微信公众号
微信认证:中国三农发布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指导、新闻宣传官方平台(权威 及时 聚焦)发布信息资讯、报道新闻要务 解读政策举措、回应热点关切 联播各地动态、宣传经验做法
友情链接 地图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