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在直播
  • 铭记历史 缅怀先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
  • 2025年中国农民丰收节
  • 1
  • 2
  • 3
  • 1
  • 2
新华社评论员:共同谱写全球妇女事业发展新篇章
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题:共同谱写全球妇女事业发展新篇章新华社评论员时代的芳华,在金秋绽放。全球妇女峰会将于10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主席将出席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数十位来自各大洲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议会领导人、副总理和部长级官员、国际组织负责人及友好人士共襄盛会。这是北京世界妇女大会召开30周年之际,中国再次召开全球妇女峰会。30年前,北京见证了世界妇女追求平等的决心。30年后,各方再次聚首,共商全球妇女事业发展大计,为促进全球性别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注入新动力,汇聚起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强大“她力量”。纵览人类历史,妇女争取解放与发展的历程,如同一条穿越峡谷、奔涌向前的壮阔江河,其势不可挡,其志不可夺。从世界第一份妇女权利宣言诞生,到“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设立;从联合国成立妇女地位委员会,到通过《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再到北京世妇会通过《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妇女事业发展的每一步都来之不易,都推动了人类文明进步。建设一个妇女免于被歧视的世界,打造一个包容发展的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联合国有关报告显示,全球尚有超过6亿妇女和女童深陷冲突战乱,20亿妇女和女童缺乏社会保障,近10%的妇女和女童生活在极端贫困中,妇女事业发展成果面临流失风险。实现全球男女平等远非“已完成的任务”,更需各方加强协作、加速行动、久久为功。全球妇女峰会召开恰逢其时,必将成为国际社会促进男女平等、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史上的新的里程碑。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不懈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妇女事业发展提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开创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决策部署,引领我国妇女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全方位进步。时代的前行,见证着中国妇女事业发展的坚实步伐:6.9亿妇女同步迈入全面小康,2024年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生占50.76%,女性平均预期寿命突破80.9岁……这些成就的取得,得益于我们党团结带领广大妇女走出了一条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正确道路,也源于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国家行动和制度机制的支撑保障。新时代的恢宏画卷中,女性构成一道美丽的风景线。中国妇女从未像今天这样享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巨大机遇,中国妇女事业从未像今天这样拥有无比广阔的发展空间。她们是翱翔九天的航天员,是活跃于科学前沿的研究者,是扎根社区的“小巷总理”,是奋战在乡村振兴一线的基层干部,是竞技赛场上为国争光的运动健将,是守护和平与发展的中国“蓝盔”……如我国首位女航天员刘洋所说,当神舟飞船引擎点燃时,感受到的不仅仅是600吨推力的震撼,更是亿万中国女性托举的力量。时代赋予每一位女性人生出彩、梦想成真的机遇,无数个“她”则用坚韧、智慧和担当书写奋斗华章,擎起国家事业的半边天,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巾帼力量。当今世界,人类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全球妇女命运与共,中国妇女事业与全球妇女事业发展紧密相连。如何破解全球妇女事业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如何将美好愿景化为现实?站在人类文明与社会进步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国际场合提出中国主张、中国方案,为各国携手推动全球妇女事业发展指明方向。在2015年全球妇女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妇女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积极保障妇女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国际环境”等四点倡议;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总书记提出“帮助妇女摆脱疫情影响”“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加强全球妇女事业合作”等主张……一系列重要理念和主张,凝聚团结合作的广泛共识,汇聚应对挑战的强大合力,为全球妇女事业发展提供思想指引、注入强劲动力。中国是全球妇女事业发展的积极倡导者、有力推动者,更是坚定的行动派、实干家:与联合国合作设立女童和妇女教育奖,为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20多万名女性人才,在20多个国家实施超过4000万美元的妇女赋能项目,创建全球数字赋能妇女发展交流合作中心……中国以实际行动深度参与妇女领域全球治理,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的蓝图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果,为推动全球妇女事业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正能量。“以行动谋求平等、发展与和平”,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主题激荡人心。“我们将继续绘制蓝图,并加强落实”,2025年,与会代表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决心历久弥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各方携手努力、共同行动,必将为全球妇女事业发展开辟广阔前景,共同创造一个对所有妇女、对所有人更加美好的世界,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良法善治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随着DeepSeek的异军突起和具身智能的迅速走红,我国人工智能的发展成就、现实瓶颈及未来趋势备受瞩目。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加速突破,已成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人工智能在带来前所未有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挑战,在监管机制、隐私保护、数据安全、技术控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复杂的法治和伦理难题,亟待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予以回应。近年来,我国在人工智能立法领域持续发力,已初步构建起一个涵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级,覆盖数据、算法、应用等多个维度的法律法规制度框架。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础性法律,到《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针对性部门规章,特别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充分体现了我国坚持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的法治理念。坚持适应性治理理念。人工智能技术的加速迭代和迅猛发展,使得人工智能治理对象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在推动人工智能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坚持适应性理念,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现实需求,既要回应发展过程中日益增长的规范需要,又要避免规范不当阻碍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在法治稳定性和新兴技术治理灵活性之间保持平衡。其中,尤其要注重为创新发展保留适当容错空间,建构和完善容错机制,打造出有利于不断催生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市场,塑造未来产业、商业与生活新形态的法治环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创造性。在此过程中,也应考虑前瞻性立法,这是适应技术迭代发展超出已有制度规范范围的客观要求。坚持构建全面科学的人工智能法律制度体系。立法是法治的基础,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必须清醒认识到,人工智能行业仍处于高速发展和规模化应用阶段,现有法律体系仍存在局限性和滞后性。例如,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主要侧重于单一要素(数据或个人隐私)的监管,面对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跨域协同的复杂性,其综合性监管效力有待提升。同时,一些地方性法规虽具探索性,但存在法律位阶较低、适用范围有限等短板,难以有效应对技术跨区域应用的监管需求,亟待高位阶综合性立法。因此,未来的立法工作需要积极探索创新路径:坚持要素立法与场景立法相结合,在完善数据、算法等基础要素监管规则的同时,积极推进自动驾驶、智能医疗、智慧金融等典型应用场景的专门立法,实现精准治理;加快构建多层次规则体系,鼓励地方在权限范围内制定更具操作性的法规,加快制定配套标准规范与伦理准则,形成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伦理规范相互支撑、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其核心目标是构建一个既能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安全与权益,又能充分激发创新活力、促进技术发展的平衡型人工智能法律制度体系。在此过程中,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规则制定,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实践,为推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提供科学方案,进而提升我国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同时,积极参与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在当前全球科技竞争的背景下建立制度优势。坚持创新人工智能侵权领域的裁判规则。在司法实践领域,人工智能的应用也提出了诸多新课题,急需裁判规则的创新。目前,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领域问题多发。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4年,全国法院共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1659件,绝大部分与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版权归属的模糊性、侵权判定的复杂性、训练数据使用的潜在风险,都对法治的适应性和应变能力提出考验。近期,江苏常熟法院审结了该省首例涉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纠纷案,具有开创性意义。该案中,创作者通过输入多轮提示词引导AI软件生成图片,法院最终认定该“文生图”作品体现了创作者的智力投入与个性化选择,应享有著作权。这一判决为司法实践中认定AI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提供了重要参考。坚持筑牢人工智能的安全防线。人工智能作为事关科技发展与产业革命的“文明级技术”,会带来国家竞争力风险、技术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经济社会风险等各种风险,其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既是技术攻坚的课题,更是社会治理的重大命题。着眼长远,我们更应加紧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发展与管理机制,增强人工智能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协调一致,形成治理合力。唯有如此,才能为人工智能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科学、系统、稳定的法律保障。(作者分别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教授,西南政法大学青少年法治素养家校协同培养基地研究员)《光明日报》(2025年10月11日 05版)
人民网评:守护“绿色国宝”,让文化与生态深度交融
日前,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国家林草局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布了第一批“国保单位·古树名木”协同保护名录,涵盖天坛·九龙柏、中共苏区中央局旧址·千年古樟等28组文物和古树名木的搭配。文物与古树名木相互映衬,勾勒出一幅幅独一无二的历史画卷。文物和古树名木,皆是历史珍宝,镌刻着岁月的痕迹,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生动见证。此次公布的协同保护名录,每一处都藏着独特的故事,等待着人们去聆听、去领悟。这不仅仅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珍视,更是对中华民族深厚文化底蕴和生态智慧的传承弘扬。北京天坛·九龙柏的协同保护堪称典范。天坛内的九龙柏,树龄已达620年,树干奇特,犹如九条蟠龙盘绕,与天坛文物建筑和谐共生。这种相互依存的状态,是自然与人文的完美融合,体现了“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游客漫步其中,仿佛穿越时空,真切感受到历史的厚重与文化的深邃。山西晋祠·周柏组合同样引人注目。圣母殿前有鱼沼飞梁,为国内仅见,殿内有彩塑43尊,为宋塑中的精品。那株树龄约3000年的侧柏“周柏”,形如卧龙,盘根虬枝,苍劲挺拔,被誉为“晋源之柏第一章”。晋祠的古建筑与古树千年相依共存,根脉与殿基交错,树冠与檐角相映,构成了一幅独特的景观。古树与古建的千年相守,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生动体现。文物和古树名木系统性保护,是文化与生态的深度交融。从北京的天坛、大觉寺到山西的晋祠,从陕西的仓颉墓到甘肃的伏羲庙,从山东的曲阜孔庙到江西的中共苏区中央局旧址……无论是皇家祭祀场所、古代学术书院,还是革命历史旧址,都能看到文物和古树名木紧密相连的身影,共同构成了文化景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它们见证了历史的跌宕起伏,见证了人类对自然和文化的尊重与守护,更是民族精神的象征。然而,文物和名木古树的保护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与开发过程中,缺乏对文物和名木古树的科学规划和保护意识;部分游客在古树上刻字留念等不文明行为;病虫害侵袭、自然灾害破坏等因素,让它们的生存岌岌可危。面对这些挑战,各方需形成合力。政府部门应发挥主导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破坏行为。科研机构要加强对保护技术的研究,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也应积极行动起来,参与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守护“绿色国宝”,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守护好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方能让它们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精神与生态财富。
  • 1
  • 2
直播
更多
  • 1
  • 2
  • 1
友情链接 地图导航